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一、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50元。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借钱的事情。
  
  1、选好时间讨债。
  
  喊别人还钱要把握好时间地点,把时间地点选对,比如可以过年前,节假日前。朋友上班在公司上班时候,谈恋爱时候,去他家、去他公司,找好对的时间地点。
  
  2、要敢于开口,面皮厚,不怕伤感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往往我们难于向朋友开口导致债务一拖再拖,导致自己整天惦记 心情不愉快。
  
  3、对于不守信誉的人,绝对不借第二次。借钱时候要问清楚归还时间,做一个守信誉的人,交友信用的朋友。
  
  4、比较直接的方法,电话直接明了跟他说明自己的难处需要到钱。他没有的话就喊他去找另外的朋友借下,或者家里面等,想下办法。
  
  5、比较委婉的:发信息给他,跟他沟通说自己最近没有钱,很穷等,暗示他还钱。
  
  6、去他家里面找他,跟他商谈。
  
  7、对与一些有钱经常去潇洒,而不打算还钱的,前面的沟通办法都没有效果的话,就找他们家人,他的朋友。说明这个情况。
  
  8、登报、登广告、人肉搜索喊他还钱
  
  9 、对于打算赖账的,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首先找仲裁机构解决,协调解决不了就走司法途径。
  
  10、 讨债方法多种多样,比较伤神,以上仅供大家参考,跟据具体情况进行讨债。
  
  民事案件中,原告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而追讨欠债的纠纷也是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而此时确定应当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就要看涉案的财产金额大概是多少。若金额只有5000元的话,则此时需要交的案件受理费是50元。
  
  


·民间借贷算是违法吗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

·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判决后不还钱怎么办?1、欠钱判决后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别人欠我钱没有欠条怎么办?在民间借贷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通常会要求对方打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不过,对于债权人来说,有借条对......

·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私人讨债技巧有哪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在借给别人钱之后,最怕遇到无赖,但是,只有我们掌握好一定的方法和技巧,还是比较容易将自己的钱财要......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法院怎么处理?社会发展日益加快,社会上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早已经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屡见不鲜。那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如何处......

·婚内财产与债务离婚怎么判决?
      婚内财产与债务离婚怎么判决?(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

·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吗
      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股东有如下情况则需要承担责任: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

·挪用公款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挪用公款达八千元以上的就会满足入罪标准,挪用公款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