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虚假出资的定义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东虚假出资的定义是什么?虚假出资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二、刑事责任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头版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股东虚假出资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因股东虚假出资而造成了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公司法中规定来进行处罚的,具体的判罚标准是基于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而定的。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
      无锡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有哪些政策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需求,企业为了健康成长,在很多情况下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融资,对于企......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企业减资流程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养殖场被关停,补偿方式和一般企业有什么不同?
      一、养殖场被关停,补偿方式和一般企业有什么不同?  基本是按照一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进行的,但养殖具有特殊性,与一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存在以下的区......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怎么写?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

·国有企业改制到上市要多久能完成
      如今我国有很多的国营企业都是通过股份改制以后才能够在市场当中上市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转变企业的整体经营机制,使得国营企业也能够建立比较现代化的......

·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来说,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行为,那么,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对于怎样计算,首先是企业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条......

·隐情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协议是否有效
      隐情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协议是否有效?隐情股东与名义股东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裁员怎么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依据劳动者工......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一、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吗?企业注册资本增加用缴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

·企业动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的拆迁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实际的拆迁情况来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只能对内,作为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可以签订合同。双方草拟好合同条款,签订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