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既具备资合性又具备人合性的公司,相比较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更加重视资合性,资合性的公司,比价没有感情,股东之间都是依靠数据讲话,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所以对于股东之间都很信赖。那么合资公司法律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合资公司法律问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产物,是利用国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几年来,合资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对于帮助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是一个主要的渠道和有益的补充。但从全国范围看,合资企业的数量和投资总额还未达到应有的规模,外商来华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的高潮并未真正到来。有的外商对于来华投资还举棋不定,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于已经办起来的合资企业,外商是否有利可图,则是他们注意的焦点。因此,如何办好合资企业,使合营各方都得到实益,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对合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几个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索。1、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建立和健全合资企业的领导体制。合资企业的领导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采取董事会领导的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合资企业存在两种所有制,中方合营者是公有制,外方合营者是私有制,董事会是协调两种所有制、调节各方利益比较适当的组织形式;二是符合国际习惯,这种模式容易为外方接受。所以,这个领导体制本身是合理的,无可争议的,关键是如何加强它的问题。从法律特性看,董事会具有“三性”,即代表性、集体性和权威性。代表性表现在董事会的成员是由各方代表按投资比例组成,代表各方利益。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是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集体性表现在董事会是集体决策机构。合资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者,只能采取集体决策程序,不能由任何一方独自决断。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套本领,任何一方都难以完全适应这种复杂情况,只有由各方代表组成的领导集体——董事会发挥集体优势,才一能承担这个任务。我国“合资法实施条例”规定.董事会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这有利于保护出资占少数一方的利益,防止出资占多数一方将其意志强加于出资占少数的一方,从而避免在重大问题上做出损害出资少数一方利益的决定。权威性表现在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在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有没有决定一切重大问题的权力是检验合资企业有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的主要标准。董事会所固有的三个法律特性是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达到企业目的所小可缺少的;不事会的职权是对企业实行全面领导的保证,在合资企业里,中外各方不仅所有制不同,各方追求的利益和目标也不一致,这就难免发生矛盾和分歧,只有董事会发挥自己的特性,运用自己的职权、才能协调各方利益,而协调各方利益正是董事会的基本职能。协调的方法主要是平等协商,一般不宜采取表决程序,求大同,存小异,有利于取得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董事会要正确发挥自己的职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必须具有良好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选派素质较好的人员充当董事,是发挥董事会职能最重要的内部条件。董事的素质对实现企业目的、做出正确决策至为重要。有的委派不事长不重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而重地位,谁的级别高,职务高,就派谁去当董事长,这有一定危险性。如果他是内行,当然可以委派、如果他是外行,既缺乏专业知识,而又要承担指挥重任,那就难免不搞瞎指挥,一搞瞎指挥,企业就要受损失。至于外部条件,主要是明确政企分开,企业主管部门要尊重和保障合资企业董事会的职权,不搞或少搞行政干预,让合资企业放开手脚搞经营管理。当然,必要的干预不能排除。必要不必要的界限是企业有无违法行为;违法要干预;不违法,在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就不要乱干预。2、防止以我为主,促进合作共事。合资企业是“一企两制”(中方公有制与外方私有制)。正确处理两种所有制关系是促进合作共事,增加企业活力的有效措施。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中外合营者在企业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为了企业的发展,双方应当搞好合作共事关系,任何一方都不能搞以我为主。两种所有制的合作反映了中外各方的合作,是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因而为法律所确认。合作得好,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国际士的实例发人深思:东西方的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效益差的问题。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英国天然气公司、日本公共运输公司都由于效益差而不得不把股权出让给私人,以求生存和发展。法国雷诺汽车公司长年依靠政府补贴过日子,导致总裁下台。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拥有雄厚的经济、技术力量和素质较好的管理人才,为什么经济效益反而上不去呢?而东欧的集股经济、我国的个体经济、私人承包企业,近年来却发展很快,很活跃,经济效益很好,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核心问题是“大锅饭”不能吃,谁吃,谁的效益就差。正因为如此,“大锅饭”制度不能搬用到合资企业里来。因为合资企业面对着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它的产品要经得起竞争的考验,它的管理制度要适应竞争的要求,而“大锅饭”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窒息竞争,把企业的活力搞死。在合资企业里,采用什么管理
合资公司法律问题的内容就是上面整理的,关于合资公司,就是相当于合伙,就是一个资合性的公司。关于资合性的公司,最典型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国企、外企国有等,这些公司除了一些基层员工以外,还需要高层阶级的人来经营的......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
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原因有哪几种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
·新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中,中小股东在数量上面占了绝对优势,可是由于其地位薄弱,中小股东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公司控股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有哪些限制?如今许多人创业到一定条件会选择注册公司,但是我国的公司法对一些公司的注册还是有着一定的要求限制的。虽然......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我国对一人进行注册的相关公司叫做个人独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这类企业的负责人在进行相应法人变更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到工商局进......
·邮政公司职务犯罪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为您所熟悉的几大国有独资公司当中对于邮政公司您肯定都不陌生,由国务院直接出资创办的邮政公司我们平时经常能够接触到的业务也就是快递和银......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有哪些内容?最高法院公司法共有三个司法解释,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主要针对股权问题和出资确认等方面做出了说明......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