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后购置的房屋,无论其房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就房屋产权进行约定。这种财产处理过程中“约定优先适用于法定”的原则更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在约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约定处理的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房屋或者家庭共有的房屋擅自处理。否则,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的,该行为无效。
  
  2、约定的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即该约定是双方自愿平等做出的选择。
  
  3、约定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并且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最后,约定最好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协议,当事人无须就其效力再行举证。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综上所述,夫妻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的,在财产分割上可以协商解决,将婚后财产归属一方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放弃财产分割的意思应当是真实的,在协议签订后,如果财产中有房屋,则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产权变更为拿到财产一方名下。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离不开材料的提供。而在协议离婚中提供的材料是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等等,但如果是在起诉离婚过程中的话,那......

·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主要有哪些
      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主要有哪些在当今时代,有很多女性对于家庭暴力这一名词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在生活当中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不懂得合理维护......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实践中,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1、离婚后一年内。被婚内出轨的一方再起诉赔偿时,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夫妻结婚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夫妻可不是一家容易的事情,首先需要双方都同时满足了结婚条件,之后再是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

·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
      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一、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重婚后转移财产是无效的,毕竟此时他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生效前是不可以转移财产的......

·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这三个字我们应该不陌生,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对其中负责赡养孩子一方的提交的费用,而抚养费的作用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供子女正常的生......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

·申请国家赔偿要多久能拿到钱?
      一、申请国家赔偿要多久能拿到钱?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