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催告期限是多久?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对方,该“通知”包括声明、要求、请求或其他任何意图的表达,通知在送达对方当事人时即生效,如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提出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间限制的。《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该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即,如果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催告,仍应再延长三个月,解除权人未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这一点在实践中应准确把握。二、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在购房后双方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在合同中开发商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交房,同时购房者也是需要及时的交齐购房款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规定义务后另一方是可以申请与对方解除买卖合同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在实行此项权利时必须要保留好催告的证据。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
·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进行房屋转租的,实际分为了合法转租与非法转租,非法转租肯定就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在实际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1、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找公安机关。但是如果租房双方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机关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
·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建造房屋属于抢建吗?
一、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建造房屋属于抢建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
·房屋买卖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都有可能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违约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这个二手房屋违约责任有哪些,而二手房屋买卖......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怎么向征收方索赔?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怎么向征收方索赔?首先,被征收方可以在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
·农村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
农村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农村的未来就是要向城镇化发展,这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在多数农民的手中,除了土地再没有其他的生产资料了......
·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的模版
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人更愿意到农村购买房屋,来减少生活所带来的压力。因为农村房屋的一些特殊性质,所以在进行农村私人房屋买卖时所签订的......
·二手房贷款预审
二手房贷款预审,是指贷款者提供个人资料给银行进行初审,只有通过了,才有资格获得目的银行的正式贷款。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审批流程如下:1、收到......
·房产证去哪里办理
当地的房管局领取。1、业主购房付款分为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按揭借贷的业主处理房产证有必要托付开发商进行处理?2、业主自己处理房产证的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