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二、企业破产的顺序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3、破产企业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
  
  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
  
  破产企业负债情况;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5、指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6、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
  
  (1)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3)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
  
  (4)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
  
  7、制作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8、终结破产程序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企业申请破产后所面临的结果就是现有的资产基本上都会被依法拍卖的,债务上的问题就是能还多少是多少,如果资产全部拍卖了以后,现有的这些资金仅仅够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了的话,那欠的国家的税款还有其他的债权,就无法偿还了。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一、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

·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
      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申请破产是对公司法人的一种保护,在现实社会中公司要申请破产是不是需要什么条件呢?小公司欠税可否申请破产呢?根据我国企......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

·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一、企业破产清算中主要财务问题(一)清算费用的预提、支付没有量化规定。破产费用是指在企业宣告破产之后,清算组为......

·公司破产清算律师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公司破产清算律师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

·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
      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一、私人企业清算股东分红需要交税吗?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

·公司清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不能。法律条文中从未有名词“隐名股东”。它是公司法实践中对虽实际出资,但未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中具名的与公司有一定......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一、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知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
      企业破产清算时限是多久?企业经验困难,资不抵债的时候,就要进入破产程序,开始破产清算。对于职工而言,其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在破产财产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