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破产是企业无法运转的最后的办法,被法律允许。但破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如果贷款后就申请破产,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后,会认为其存在诈骗嫌疑。如果担保公司确实债务多而无法经营,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将拍卖其资产来偿清债务。
  一、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破产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破产申请:
  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四、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五、破产申请的形式: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六、破产申请的受理:
  1、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注: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注:债务人提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包括企业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等)、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上诉
  (1)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以上是对”担保公司能申请破产不?“的相关回答,可见担保公司同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但现在有不少担保公司在大力融资后,进行资产转移而后恶意申请破产使得底层民众资金一去不回。尽管破产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仍有不法分子借此拢络资产,所以我们普通民众进行投资时一定要事先考察好投资担保公司的资质以防上当受骗。
  
  
  


·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移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地方,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由于激烈的竞争和社会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几乎每天都有公司、企业倒闭,无法继续正常运......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清单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清单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提供清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5个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后,企业清算5个顺序:(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有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导致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果破产就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做个清算......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
      企业倒闭和破产是一回事吗一、关于企业破产和倒闭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包括?一、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某些私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不能还清债务的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
      破产清算费用谁支付作何处理都说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也就是说办理企业、公司在收取利益的同时也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候企业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

·破产清算的好处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好处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好处有哪些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购买的债权人吗?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购买的债权人吗?一、债务人申请按照《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