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双方在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就可以对违约金进行认定,一方在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按照违约金的支付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能通过假离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吗?
      能通过假离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做生意拖欠货款怎么办?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身......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在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通俗的解释就是债权人是出借人,债务人是借款人,他们......

·判刑之后信用卡诈骗还款还需要吗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符合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往往是由法官依法作出量刑处罚的。但此时毕竟行为人还欠着银行的钱......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

·民间借贷借条格式是什么?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我们一定重要注意借条的形式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借条的格式一般是什么呢?此外,在了解借条格式的同时,我们还要关......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一、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

·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什么责任?
      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什么责任?信用卡借出还不上许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可能会按照信用卡诈骗罪来进行处罚。以下是相关规定:逾期不仅有最......

·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老说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老说没钱如果确实是真的没钱,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如果是虚假没有钱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

·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
      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一、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支付后是不会被退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
      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一、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来还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