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条是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如银行利息);另一方面表现为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对债务人的信用或履行能力存在怀疑而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或无保障,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或者因为债权的数额小,当事人权衡利弊后,认为不如分得其他共同财产。出现这些协商不成的情况时,法院均不应作出债权归一方的判决。因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任务之一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在财产关系上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共同债权是一种连带债权,这种合法的连带债权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如果法院将这种连带债权判归一方所有,无疑剥夺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即另一方的债权。所以,法院遇到此类情况时的职责应限定在查清是否存在债权,债权归一方还是双方,双方能协商则尊重双方的意见,不能协商,告知当事人就债权问题另行处理;二、离婚个人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债务应该属于离婚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的;5、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以上即是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并不能列举穷尽,因此,如何认定是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尤其重要。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相关产生的债务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相关的子女教育、投资、生活等。但一方不知情欠下的债务,不再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内。我国的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借款人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打借条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一、离婚债务债权法律规定1、《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
      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用还么?个人独资企业欠债股东需要还债,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属于个体户,只能由本人承担相关债务。依照公司法相关法知律规定,如果公......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一、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

·什么是新公司法任意性条款
      不少企业的管理者在管理公司的时候,需要知晓不少的法律法规知识,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自身权益不受损失,在经营过程当中,可能不少管理者会有疑......

·民间借款利息可以超出本金吗
      一般是不能超过本金的。具体规定如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

·双方离婚欠钱不还怎么办
      双方离婚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怎么办?被人欠钱不还还被拉黑,这明显是不友好或者有想赖账的举动。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果断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