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二、执行异议的提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必须是案外人;
  
  2、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
  
  3、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后,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4、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身买卖不破租赁的这种交易方法就比较复杂,如果过程当中还存在着执行意义的话,只能是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执行异议的规定也是非常的详细的,不过,这里也不了解执行异议的具体情况,其他需要准备的也就不好准确回答了。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一、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见下文:1、医疗费:医......

·加班的工资要交个人税吗
      加班工资需交个人所得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一、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完税证明。......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因赔偿问题引起的。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责任方不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导致双方矛盾纠纷扩大。其实,交......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
      什么是醉酒开车处罚是什么?近年来因为醉酒驾驶导致的车祸案件令人触目惊心,醉酒驾驶是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近几年来醉酒也纳入了刑......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一、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违章后不能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