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一、签了协议不交房,拆迁方有权直接强制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支付补偿款后,被拆迁人不搬迁的,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其他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
  
    (一)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子形成的搬家、暂时安顿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子形成的停产歇业丢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赏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赏。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所,被征收人契合住所保证条件的,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所保证。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子征收决议布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依照房子征收评价方法评价断定。
  
    对评价断定的被征收房子价值有贰言的,能够向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请求复核评价。对复核成果有贰言的,能够向房地产价格评价专家委员会请求判定。
  
    房子征收评价方法由国务院住所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拟定,拟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由被征收人洽谈选定;洽谈不成的,经过大都决议、随机选定等方法断定,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展开房子征收评价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能够挑选钱银补偿,也能够挑选房子产权互换。
  
    被征收人挑选房子产权互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供给用于产权互换的房子,并与被征收人核算、结清被征收房子价值与用于产权互换房子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所,被征收人挑选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子产权互换的,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供给改建地段或许就近地段的房子。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子形成搬家的,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向被征收人付出搬家费;挑选房子产权互换的,产权互换房子交给前,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向被征收人付出暂时安顿费或许供给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子形成停产歇业丢失的补偿,依据房子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歇业期限等要素断定。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一、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是否赔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是否赔误工费?交通事故无人受伤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一、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能,但是必须有受害人的谅解,以及具有相应的自首情节。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

·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一、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强制险的误工费会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

·网络上司法拍卖的车可以买吗?需要注意什么呢?
      网络上司法拍卖的车可以买吗?需要注意什么呢?一、网络司法拍卖车辆能买吗?法院职责就是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经济等秩序。法院拍卖......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

·关于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也是要分类别的,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的,今天我们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范文和格式,希望......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一、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如果汽车因为高空坠物而出现破损是可以得到保险的理赔的,因为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

·应该如何处理轻微的交通事故
      现在由于城市拥堵严重,很多轻微交通事故要求快速处理,以免影响道路的通畅,加重道路拥堵。那么,实践中要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的话,此时当事人应该......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哪些费用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