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二、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需要明确的是,双方在签订店面合同时,为了在后期不产生矛盾和纠纷的,就需要对违约金的相关认定情况进行明确,一般需要明确说明违约金比例及支付方式,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在后期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进行协商认定。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确定?确定方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就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润滑油购销合同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
      合同约定百分之十违约金是否合理一般是合理的,按法律的规定,违约金最高限额应该是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否合理?
      解除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后,应该直接让当事人承担起当初约定好的赔偿责任,如果当初对这方面完全没有约......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需注......

·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
      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一、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一样的,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什么?
      一、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什么?合同的形式的意义是: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

·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技术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中的“口头”“书面”是合同存在的形式。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合同的成......

·航空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航空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航空领域的发展,现在已经在各方面都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商家在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也离不开航空运输作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