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律师取证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到法院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二、诉讼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4、被告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复印件;是自然人的,到公安机关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函,复印件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原件(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原件(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3、起诉状,复印件
  通过我们为您讲解的财产保全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相信您已经很清楚的明白了,我们在此为您提醒一句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到法院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所以您一定要及时的把资料交上去。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

·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发达,我们现在旁边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在我们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关于高空坠物的事情,我们对于高空坠物也有一定的了解。高空坠......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道路交通......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轻地刮蹭了某人的车,如果他没有下车而是逃跑,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安全法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将受罚......

·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
      一、一般情况下缓刑要交多少钱?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1、开完庭后判决之前,法官就叫去缴纳罚金,这是在判决内容已确定......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

·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第一......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2023是怎样的
      没带驾照开车处罚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临牌出交通事故会赔偿吗?如果购买了保险就会赔付。首先报案。因为保险已经生效。只不过是用发动机号(或出厂序列号)为凭证上的罢了。等正式牌照下来......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
      合同里辞职要交违约金给单位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

·一、交通事故脚指头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脚指头骨折怎么赔偿?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

·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吗?
      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吗?交付地点并不一定为合同履行地,具体情况如下: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