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交通事故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三、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罪犯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
      一、罪犯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就不能认为是悔改表现。有能力交而不交的,不予......

·双车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双车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一、未婚妈妈交社会抚养费还必要吗?
      一、未婚妈妈交社会抚养费还必要吗?未婚妈妈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儿童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儿童因为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差,同时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也不如成年人,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儿童发生伤亡的机率也比较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发放?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发放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话,此时伤者同时还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会坐牢的。以暴......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
      交通肇事报警逃逸审车是否可以通过只要有行驶证和交强险,就能检验。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

·司机在异地违章停车该如何处理呢?
      扣分罚钱。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

·一、醉驾后车辆扣留多久?
      一、醉驾后车辆扣留多久?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案例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经常见到的一种事故,我国对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认定、责任承担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