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工伤待遇领取程序包括哪些环节?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审核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病例、医疗发票及清单、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待遇审核表、转入账户银行卡及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应及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工伤待遇核发部门应核对相关信息,停止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亲属未及时申报而构成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部门应向待遇领取人追回多发的待遇,并将资料上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查处。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材料?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工伤事故申报表》;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5、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6、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7、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格;8、转出统筹区外就医的需提供交通费、餐费及住宿费的正规税务发票。综上所述,职工在平时会参加职工基本保险,如果在单位因工受伤,可以拿到一笔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待遇的程序有几个环节,从开始的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等拿到鉴定书后,就可以准备申领待遇,通常上,在鉴定书出来后,一个月内就可以拿到相关赔偿。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3、申请......

·40岁工伤评定八级会赔多少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众所周知,涉及到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操作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严谨规范的合同、协议,规范项目各方的义务,......

·工伤认定办法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用人单位拒不协助怎么办?人社局可以根据工伤职工提供的证据做成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发工资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重要意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