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驾驶摩托车车祸如何赔偿?实际损失都要以票据为准,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没有票据的可以不支付。营养费以医生建议和一般常识为准,很难有确定数额,但是一辈子肯定不支持。误工费也以医生证明的天数乘以实际收入证明。精神损失费,没有死亡的一般不支持。摩托车出险的理赔要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摩托车在出险后,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这些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二、出车祸起诉应该去哪里的法院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摩托车发生车祸也是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来进行认定的,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不涉及到重大的交通事故或者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可以直接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并由保险公司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即可。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1、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车祸人伤商业险赔付标准中包括哪些赔偿项目?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项目。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

·违法停车告知单罚钱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罚钱吗?一、违法停车告知单罚钱吗?违法停车告知单罚钱,具体的罚款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交通事故,各项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明确伤残情况。我国伤残鉴定等......

·2023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是怎样的?
      2023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是怎样的??一、二手车交易税费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调整了二手车交易的征收率,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引......

·车祸没钱赔该怎么判刑?
      车祸没钱赔该怎么判刑?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在车祸没钱赔的事件中,对于受害者来说人民法院的判决依然难以带来对应的赔偿。对于肇事者来说,交......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撞人之后,车主由于害怕逃逸了,那又会怎......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赔偿过了时间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