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3、未规定有效期的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一致的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就此确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根据合同类型查询相关法律,看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法律对于特定合同在合同没有规定有效期时会有明文规定,此时按法律规定便可。倘若法律也没有规定,那么则依据不同合同类型的惯例确定,也就是一般有效期为长时间则为多长时间。二、合同终止时间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表明合同终止时间,那么合同是否终止主要按以下几种标准判断:1.在一般意义上,合同的是否终止往往取决于合同上约定的义务是否完成。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对方当事人同时明确表示不用履行合同义务的,在双方同意后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无意或故意行为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另一方赔偿;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当时终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认定,并就双方的争议情况进行协商,最终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的签订合同,具体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时间也应当由双方认定,一般情况下,随着合同义务的消失,其履行期限也届满。
  
  
  


·合同开头无签名最后有签名有效吗?
      合同开头无签名最后有签名有效吗?有效,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名的就是有效的,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

·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一、无偿机械租赁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份合同若是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呢?此外,与合同成立相对应......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

·合同纠纷的调解
      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

·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我国对于质押、抵押这类型的借贷手段的总称。其中这几种的法律效力都是有所不同的,生效方式也不同。在此网的......

·行贿手段签订的合同效力合法吗?
      一、行贿手段签订的合同效力合法吗?不合法,涉及到行贿受贿行为,谋取国家或他人利益,则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事合同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