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单位还支付赔偿金给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单位解除合同给赔偿金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综上所述,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损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单位要求经济赔偿。在计算数额的时候,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准,用年限乘以职工月收入的两倍。如果员工的工资很高,计算基数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
      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一、公司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吗公司不可以私自调查员工的犯罪记录。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

·劳务报酬退税失败的原因?
      劳务报酬退税失败的原因有哪些一、劳务报酬退税失败的原因有哪些?1、身份信息不正确;2、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今社会,劳动关系都是最普遍的存在。古时候的用工关系中会有契约来证明用工关系,而在现今社会则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证。不过,如......

·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吗?
      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吗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多数类似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主体有问题或者务工人员已过退休年龄......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怎么办?企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般约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但也有企业不把合同交付给员工,造成合同的签订......

·没有签劳动合同提前辞退怎么赔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提前辞退怎么赔偿?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则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单位......

·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会根据年度或者月度为劳动者结算相应的工资,工资的发放是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发放的。但是现实中难免会出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此......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关于工程质量向谁举报?
      现在走到城市的大街上,可以看见高楼林立,格式各样的商场,什么万达,群星城等等千姿百态的商场非常的常见。这些都是已经完成的工程成果,已经都是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

·什么是无理由辞退员工?
      什么是无理由辞退员工?无理由辞退员工指的就是在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以及劳动者不存在还所规定的过错情况之下,对员工进行辞退,无理由辞退员工的后果的是......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协商的期限内,如果遇到工资协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就可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