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婚内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因对方出轨离婚需收集哪些证据?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6、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不少人认为出轨就是无法原谅的错误,确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可以这样认为。但在法律上,即使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内出轨而离婚,也不能贸然认为出轨就是法定的过错行为。于是,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不一定出轨的一方就需要少分财产。当然,要是夫妻双方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出轨的一方也是可以的。
  
  
  


·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呢
      在现实生活中,每年都有大量的夫妻会选择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此时夫妻离婚必然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这其中就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办了结婚证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单位能查到离婚吗
      不能,用人单位无权查询员工婚姻状况,但用人单位可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一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很多离婚后的夫妻因为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到处咨询求助。孩子抚养费是夫妻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议不断的一个问题。那么,离婚不给抚......

·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老人的法定赡养人一般为其子女,当然也要在子女成年之后,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才要求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的......

·新婚姻法 婚前加名字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们普遍的对于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比较重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结婚后,大部分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也不完全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夫......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结婚时隐瞒患有精神疾病,婚姻关系是否可以撤销
      拟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样进行确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心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也不会对其生活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毕竟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将根据最有利于孩子......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我们知道,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即使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必须有人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很多人就有疑问......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女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
      女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