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一、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
  1、 供应管理部确定采购价格
  2、销售部制定销售合同
  3、财务部对比采购基准价格核算利润是否符合利润要求
  4、如果符合利润要求就进行审批,然后执行,采购销售合同。
   二、财务会计核算七个步骤
   1、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2、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3、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4、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5、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6、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7、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财务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
  文中为您介绍了关于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的有关内容为,在核算的时候,会计公司的财务需要按照会计核算流程中的流程,按照流程一步一步的进行核算,对公司的进行财务核算也是为了将公司的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如果还想了解


·合同诈骗手段具体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经常让人浑不知鬼不觉就上当受骗,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手段隐蔽变化,披着合法的外衣,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合同诈骗手段具体包括哪些呢?若......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定解除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

·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写才有效?
      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写才有效?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如何写一份有效的销售合同呢?根据《民法......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本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本身并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但随后政府出台的延长春节假期及复工延长通知,属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起诉可以要求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
      解除所签订合同通知书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间,用以约束合同期间内双方的行为......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

·如何约定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
      如何约定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一、何谓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计算公式合同法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在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一......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合同不履行是指违......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风险防范措施:1、资信调查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前,出卖人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