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被男友泄露隐私,究竟是侵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

·在微信群被人辱骂,可以起诉吗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

·关于名誉侵权
      《民法典》中,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进行保护。其中比较复杂和难以......

·性骚扰的法律对策
         性骚扰(英语:sexual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