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分类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3、出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是现实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单位类型与事业单位或者是国家机关不同他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所设立的。除此之外,我们国家还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个体的工商户,也有一人所设立的有限公司,也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进行投资的。
  
  
  


·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 一、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
      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一、公司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吗?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1、著作权和邻接权。2、专利权。3、商标......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企业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五险一金是国家制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对职工的医疗、养老都起到了基本的保障作用,是每个企业都应为员工办理的,也是企业为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福利报......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受害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不过根据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种方式在生活当中是可以使用的......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一、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种类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企业融资出让股权怎么算的?
      企业融资出让股权怎么算的?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一、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

·河南偷税漏税企业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偷税漏税企业标准是怎样的河南省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
      我国的民营企业是什么意思?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克服了先天不足和基础薄弱的劣势,也为国民经济提供了活跃......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
      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一、一人制公司法人是否具备资格?依法成立的一人制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