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吗?坐过牢的人做股东对公司有影响。1、 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第三 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二、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1、法定的清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下列职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等。2、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人只要出资购买公司的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此时就可以拥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若是公民在担任股东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此时无疑是会影响公司的股价的。不仅如此,若是股东有不良行为,虽然没有违法,但是此时依旧有可能会影响公司。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对经济形式和构成都进行了相关改革和重新设定。近几年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一、要约收购小股东不卖怎么处理?  要约收购的法律规定贯穿的原则是股东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其目的是为了保护......

·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

·公司法人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在所有的法人类型中,公司法人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公司法人有股份有限和有限责任两种。因为合并分立、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可能面临注销。法人......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

·企业中的双软认证取消了吗?
      企业中的双软认证取消了吗?一、双软认证取消了吗?2015年就取消了。“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

·进入公司签订入职合同有几份?
      每年的毕业季都会有广大学生参与进就业大潮,但公司类型形形色色,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难辨真伪,为防止不必要的受骗,有必要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企业,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的顶梁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非常重视国有企业的发展......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一)无抵押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