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3%股东是否有提案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这样既能保证小股东能够有机会提出议案,同时,也能确保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审议、表决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l0目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有权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股东的提案。5%是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3%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二、公司规定享有哪些基本权利?1、知情质询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4、提议召集权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综上所述,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作出了细致规定,不同比例的持股股东对应的权利不同,持股3%股东拥有提案权,这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权利。提案需要注意时效,要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提交机构是董事会。提案的内容没有统一规定,只要关系到公司经营,股东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企业中有着一个特殊的组织,他们的权利非常的大。甚至在监管这董事长。这个组织就是监事会,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和其他公司......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的发起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将公司设立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公司即已经取得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登记机关在发......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
      公司的那些变更需要股东会议决?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

·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
      企业倒闭法人连带责任有哪些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最终申请破产,这是社会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对于公司的倒闭,相关的人员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低影响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低影响是什么?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注册资金多,所缴纳的工商费和印花税就要多一点,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要大一点;反之......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一、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二、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

·企业融资风险种类有哪些?
      企业为了发展,在存续期间有可能会想扩展业务,此时,难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形,就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会通过融资的方式获得短期资金,但......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一、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写一下根据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

·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多少钱?现代人们他们的安全意识都是越来越高了,风险的规避认识也非常高,因此他们都会选择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话,在实际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