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离婚分割房产给儿女需要税费么?
  
  
  离婚房产分割给子女要缴税,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留一些财产给孩子,这样以后孩子生活也有个保障。对于有多套房产的夫妻来说,通常会将其中一套过户给孩子,将房产记在孩子名下。一般来说,房产过户会涉及到一些税费。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也是要交税的,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几种方式收费如下:
  
  
  1、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2、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 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有几种方式?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
  
  
  1、以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涉及到有营业、个人所得和契税三种,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商议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赠与给子女或者是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子女都可以。但是在过户的时候子女必须满18岁才行,不满18岁名下是不能有房产的。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
      随着我国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在工作的城市租房住已经是大多数年轻人所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在出租者和租赁者之间就存在一个房屋租赁的民事法律关......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草签合同不可以毁约,草签合同也叫作预合同,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预合同是开启合法的正式合同的前置条件《民法典》......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

·在我国业主买房超过多少税费?
      在我国业主买房超过多少税费?一)买房所需缴纳的税1、契税:房款总金额的1.5%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超过140平米3%,非普通住宅3%。通常契税跟......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一、办理房屋确权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

·盖房子就为了能够让公民有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
      盖房子就为了能够让公民有一个良好的住房环境,买房我们能够知道程序,对于卖房的程序应该怎么走呢?根据相关的说法规定,一般卖房子的程序是先通过议......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
      如何写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房产纠纷民事诉讼书原告:????????????,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联系方式:????????????身份......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而且由于房价的攀升,房屋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也相对较大。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

·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原则,对于双方的恋爱,婚姻都是自由原则,所以结婚率相对于以前来说提高了很多。结婚率提高的同时,伴随着离婚率也提高了。离婚紧接......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体会得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在北上广的年轻群体当中,对于群租房其实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群租房有一个鲜......

·说买房贷款年限越久越好,是什么意思?
      说买房贷款年限越久越好,是什么意思?准备买房的朋友都会听一些有买房经验的前辈们说,房贷欠得越多、越久就赚得越多。那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