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没结婚买房双方写的借条只要是双方都是自愿的就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有效的借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4、出借人将特定资产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二、借条效力的法律依据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借条应该如何写
  
  首先,写清楚借款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其次,写清借款金额,大写金额、期限、年利率、某年末日某月前归还
  
  最后,最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担保人、借款日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综上,虽然双方还没有结婚,在法律上确实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夫妻,可能在关系上还没有到财产共用的地步,但是借条这种文书并不受这些法律关系的影响,只要满足了一些条件并且钱财确实出现了流动就生成了法律认可的借款债务关系了。
  
  


·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供夫妻双方家庭生活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动产尤其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的纠纷,......

·疫情推迟上班房贷怎么办?
      疫情推迟上班房贷怎么办?疫情推迟上班房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疫情无法上班房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房款,受疫情影响暂无收入的人可延后......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一、买卖房屋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一般就是需要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贷款通常是需要分期归还的,如果贷款没有及时归还或者是经过银行催款以后仍然不归还......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什么?
      广州的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发展欣欣向荣,无论是个人居住还是生产经营,而签订了租赁合同后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才能使得合同产生约定的效力,那么根据相关......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过户?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样过户?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合同由购房者按照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清单,逐一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补充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补充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厂房拆迁补偿,一直都是拆迁补偿问题中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相比于普通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厂房面积大......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都有哪些(一)登记要件: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