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体公司的法律特征
  
  
  1、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
  
  
  2、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
  
  
  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
  
  
  5、母子公司在持股和特别义务上有法律规定:禁止相互持股(不得反向持股);一般各自独立负债,不存在企业集团的共同债务。在特殊情况下,母公司才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如母公司承诺了担保)。
  
  
  6、会计制度
  
  
  1)母公司必须制作集团结算报告,必须制备集团合并会计报表;
  
  
  2)合并会计报表仅是用于股东、公众和政府对集团经营状况的了解和掌握;
  
  
  3)纳税和核算均以集团内各独立法人为单位。
  
  
  7、管理关系。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公司代表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它有权以集团名义行使集团所拥有的权力,但同时也承担集团所负有的义务。一般来讲,在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集团管理机构应由集团成员自行协商依集团章程而定。集团管理机构往往与集团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合二为一的(也可以称作合署办公)。因此,集团公司不仅要追求公司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追求和兼顾整个集团的利益,即集团成员的利益。其中,由于母子公司关系的特殊性,子公司有经营自主权,但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制定统一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生产能力的扩大或开拓新经营领域;产权转让和兼并其他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的选派。
  
  
  8、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以外的集团成员企业的关系,特别是如何实现统一管理依集团章程而确定。
  
  
  总的来说,集体公司是由很多的公司和企业组合在一起的经营机构,这一经营机构以母公司为核心来进行资源整合之后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有控制权这是为了企业统一发展的需要,但是子公司也有自己的自主权这是为了更大的发挥子公司的经营潜力。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呈现出来的样子也是比较多的,有些情况下只要符合国家的规定,有些公司也仅......

·公司法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成立时间有什么规定?成立一个公司并不简单,需要满足很多法定的条件,然后通过申请审核,最后由主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才能获得法人资格并成立公......

·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1、发起人......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

·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有限公司注册流程众所周知,每年都有很多毕业大学生选择创业,而大部分创业者都选择了注册有限公司,结合自己的兴趣或专业将公司经营地也还不错。那......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股东责任利益纠纷的概念是什么?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在当今社会,公司的正常经营离不开合格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恪尽职守是对公司正常运行的良好保障,但由于多种因素而导致的......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 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
      最新公司法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在哪我国的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了修正,修正以后同时也将注册资金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一重大改革,......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滥用股东权利和抽逃出资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