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2、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3、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5、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6、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签订∶ 年 月 日
  
  
  二、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哪些?
  
  
  1、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发生金钱往来的情况也常见,如果借款的时候双方商议不用支付利息,属于无偿使用,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关键就借款总额及偿还日期和方式规定清楚即可。当然,即使关系再要,也要防止出现违约纠纷,这就需要加上违约条款。
  
  
  
  


·质押权优于普通债权吗?
      质押权优于普通债权吗?说到质押权,详细您都不会陌生吧,质押权和普通的债权以及抵押权是不同的三种权利。他们之间有很多不同,也存在联系。很多人会......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

·2023年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案例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贷款投资的现象逐渐增多,那么怎么取得贷款呢?这些人就会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取得贷款进行投资,但是并不是所有房产都可以......

·民间借贷发票怎么处理
      一般不需要发票的。现实的民间借贷一般都是没有合法的利息单据,所以不能入账,因为税务部门不允许哦,要入账得到地税缴纳20%的利息税后可以开具发票。......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
      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一、债务人逃债的原因有哪些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对外担保是个人还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担保是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以某一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隐藏了部分危险。日常生活中,若是出现以下几类情况,则多半是诈......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

·怎样界定夫妻个人债务?
      怎样界定夫妻个人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