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
  
  一、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
  
  注册代理费8000-10000元。(依公司性质不同收费)
  
  国家行政收费:200元左右(含章,凭实际发票结算)
  
  注册地址使用费:2万元/年。(虚拟注册地址费)
  
  二、去市工商注册局名称预约 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去工商领)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目的:领取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一般当场办理) 货币资金必须占注册资本的≥30%,外商投资比例必须达≥25%。 核准名称一般将保留6个月,即6个月内需办理完注册手续。
  
  名称预约费:100元 此时要确定的事项有:投资人名称、拟立企业名称、拟定企业住址、投资总额、币种、拟定企业类型、拟订经 营期限、拟定经营范围
  
  三、去市工商注册局办理营业执照
  
  先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市外经贸局的批复和批准证书原件)
  
  3.公司章程(按工商局给的电子样本写)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章程中规定的产生方式相符、身份证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四、外资代表处注册的基本流程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处设立登记表》(内含《代表处基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登记表》、《代表登记表》等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有效期以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的《批准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含:常驻代表处名称、驻在地点、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代表处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4、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同时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附各位代表的照片三张)。由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金融、保险业除提交以上文件、证件外,还应同时提交派出机构的资产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名单。
  
  (二)、外商设立代表处(办事处)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2、公安局备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6、外汇管理局审批;
  
  7、客户根据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的银行进行开户,包括资本金帐户及人民币帐户。
  
  (三)、代表处(办事处)注册所需时间 大致在25-30个工作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想要注册外商投资的公司那么是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注册成功,而且不同的公司类型和地方的差异所要缴纳的费用就会有所差别,所以,在注册的时候可以多咨询一下,在注册之前就把材料准备好,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
      股权转让必须更改公司名字吗?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是普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如果创业者召集不到合适的股东,那么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
      公司无偿使用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确定方式: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投资人不出资一般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一、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可以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由于我国对此方面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股东的投资影响着公司的运营,公司的种类又分多种,所以股东间的合作就更需......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场吗?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场吗?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公司在选法人代表的时候都是十分慎重的。......

·涉黄股东不参与能保释吗
      不一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是会酌情免于处罚。如果要保释,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保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企业的隐名股东风险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风险都有哪些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
      哪种情况企业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