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分四种情况来维权。
  
  第一种情况,要回房客拖欠的房租,并让房客搬走。
  
  1.通过口头诉讼从终止合同,让房客立马搬走。同时要求房客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缴纳完。
  
  2.这种方法是针对于拖欠房租金额不大,可以比较迅速的赶走拖欠房租的房客。房东可以立马终止合同,并让租客搬走。
  
  第二种情况,也是要求通过口头诉讼,房东放弃房客拖欠的租金。
  
  
  可以立马终止合同,让租客搬出房屋。
  
  第三种情况,房客应该履行合同的,按时缴纳房租。
  
  
  如果房客不缴纳房租,首先房东发出催缴房租单通知房客,房客不给予理睬可以走法律程序。
  
  第四种情况,房客长期拖欠房租并没有缴纳账目,在没有告知房东的情况下就离开,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告知房客履行的义务。
  
  以上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房客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建议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房客缴纳租金,表示清楚期限如果在期限内为缴纳清房租就按就法律程序提出上诉。
  
  在我们向房客要房钱的时候,我们就要识情况而定,一般要是有些房客要是不小心忘了的话,你就可以提醒一下,如果拖欠的很久的话,我们就应该和他谈一谈。
  
  当事人可在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确,并有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依据此规处理纠纷。
  
  房屋租聘与人们日常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实际使用中会牵扯问题层出不穷,建议有需要人士在前期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可委托律师参与,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策略。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出租房屋时,在事先应该对房客有一个小了解,在合同上标明清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近年来,在一二线城市,房市价格暴涨,许多人面对高涨房价望而却
      近年来,在一二线城市,房市价格暴涨,许多人面对高涨房价望而却步。其中就有许多是适龄就读的家庭,面对学区房一房难求的现象,国家推出租售同权等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继承法院收费谁拿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民法典院收费谁拿?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有哪些相关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人涌入到城市生活之中。会有很多的人进行房屋买卖交通,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对于合同来说,可......

·疫情影响延迟还房贷纳入征信吗?
      疫情影响延迟还房贷纳入征信吗?因疫情影响信用卡延期还款不纳入征信,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

·二手房违约金是多少?
      根据调查,在购买二手房的过错中一方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时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那么二手房......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几天还款?一般可以延迟到疫情结束后还款,在疫情期间,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入来源,可以及时与银行协商延后还款期限,由此产生......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影响,但更多的是由于一些购房者想要借买房来获利,但可悲的是这些投机的购房者却不知......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雅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房屋拆迁是为了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近年来国家多处城市出现城中村拆迁,主要由政府主导,房地产商投资。因此对于房屋所......

·结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按揭买婚房在当今社会似乎成了一种潮流,这虽然会减轻负担,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却会带来很多的问题。根据情况的不同,这种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就不同,那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