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问题 一、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赠与他人财物,按法律规定,一旦财物已经给付的,不得反悔。
  2、赠与的承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但在给付前,原则上可以取消。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法。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另外,赠与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还是不太放心,那么,一是你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相关公证;或者委托律师给你做律师见证,律师关于该赠与合同还会设计很多问题。一般还同步有录音录相,最后有律师亲笔签名,还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律师见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公证。而且结合本律师工作实践,还有很多事项,公证机关不给做公证的时候。我们律师几乎不存在这样的现象。赠与合同的写法,如果您确实感觉书写困难,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写,就是律师代书了,只出一个代书费就可以了。律师会给你写一个很专业,又满足你要求的赠与合同。 这样你就不必担心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知识。现金赠与也是赠与的一种常见的形式,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因为反悔而要回,尤其是用于社会公益、救灾等方面的更是不可以撤销,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双方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不严格区分故意或过失,即过错程度在民事责任......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解除合同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原因是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一、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审查的基础性原则是什么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造成损失应该赔吗?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造成损失应该赔吗?实务中,不少当事人在签订和同时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相关事宜,但是在合同履行中却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并造成......

·一、违约店面租赁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
      一、违约店面租赁合同的赔偿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