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交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交吗?
  
  
  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也是需要缴纳的。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相关内容拓展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我国的社保体系包括很多内容
  
  
  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简称“城保”),城保五险合一,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在职职工;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主要针对无业无保障的城镇居民;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主要针对无业无保障的农村居民。
  
  
  试用期内也要交社保。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 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员工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为其购买代缴社保,这与员工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的员工没有关系,不发生冲突。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进行主张,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多少?
      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

·不交接工作可以得到补偿吗
      不管是劳动者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辞退,只要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在劳动者办手续的时候,涉及到工作的......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一、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代社会,由于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也有一些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还缺乏责......

·逃逸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有一些人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逃逸。肇事逃跑是极不负责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那么......

·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随着车辆的越来越多,我们知道每个省事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也在每年增长,遇到交通事故是不幸的,那么如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懂得合理的索赔并维护自己......

·出租车误工费和停驶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对人身安全带来损害。如果出租车司机遭受伤害,需要住院医疗,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需要追究对方......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是有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精神抚慰 交强险赔偿是否存在
      精神抚慰交强险赔偿是否存在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依据:《机动车......

·小车高速超速扣分标准不扣分
      行驶速度在以下范围内,不会被扣分: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