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有的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一旦法官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那么之后就会按照规定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给被告,而在得知自己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之后,该怎么办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被告应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被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分担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最终决定,并且这一决定对自己不利,也不用过分担心。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只要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仍然可以驳倒对方。但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失,也不能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过失,更不能证明车辆本身存在问题,那么被告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应当积极应诉,对原告的起诉状要十分重视,弄清其中所列明的原告与被告在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然后,注意辨明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我国法律既明确规定了法院对特定案件的管辖范围,又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出庭应诉,且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就认定法院取得了管辖权。有些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不知道这些特殊规定,多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被告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积极举证,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应诉或不答辩、不出庭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据,被告一定要认真审核。审核书面证据是否有涂改痕迹,有没有加盖必要的印章,或者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核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证明就与自己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等。
  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千万不要慌张,先报警,找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解决。就赔偿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原告起诉时,一定要明确适格的对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证据,依法合理确定赔偿的数额。被告应诉时,关键注意审核对方证据。
  二、交通事故被起诉要不要请律师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根据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来操作。
  1、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请律师
  2、案情简单,赔偿在保险公司限额内的,可以不请律师,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律师进行辩护
  3、案情复杂,需要请律师
  4、赔偿数额大的需要请律师
  建议当事人可以就自己的情况先咨询律师,看是否有必要。
  要是得知自己因交通事故被起诉了,这种情况下最好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毕竟案件的处理结果自身来讲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当然此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来打交通事故官司,则当事人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决定。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
      酒后驾车交强险能否赔偿不能赔偿。就此问题,记者通过多家保险公司获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

·什么情况交强险全额给付赔偿金?
      我们知道保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人身保险还有财产保险等,生活中使用汽车的频率很高,购买汽车的都应该缴纳交强险,交强险也和其他的保险相同,都是......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行政机关,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我国是法治社会,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都......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报销医疗保险的。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的相关条款中,就严格地列出了不属......

·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一般是先提交资料,只有确定好了才能进行批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交通事故人伤按责任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按责任赔偿标准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要注意什么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作为不同的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是不一样的。其中原告作为起诉的一方,在民事案件中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因此需要......

·发生哪些交通事故交警不给调解
      交通事故如果致人伤残、死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向致害人索偿。但是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纠纷都能通过调解......

·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包括哪些项目
      如果说一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肯定是要严格的判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的,因为这其中最主要涉及到责任赔偿等诸多问题。当然了,交通事故肯定......

·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
      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一般可以是五级或者六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
      交通事故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发生的案件其实有很多,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有伤亡的情况下往往会有误工费的产生,或者是一方是运营车辆一般也会有误工费......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