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自从现代交通越来越发达后,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有所提升。一般来说,遭遇交通事故,若是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的,这起交通事故也就因协商而得到解决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来要求对方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立案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首先,要明确你要起诉的对象是谁。如果你起诉的对象从一开始就错了,那你不仅仅耗费了你的时间、精力、金钱,最后还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那么怎样确定起诉对象呢?首先,你要先看发生事故的时候,对方所驾驶的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车主就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肇事司机。如果肇事司机并不是车主,那就要把车主和肇事司机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肇事司机驾驶的车辆是单位的车辆,那么也可以将单位一同作为被告起诉。另外,如果肇事司机暂时没有能力赔偿所需金额的,由驾驶员所在的单位或者机动车车主负责垫付,但事后,帮肇事司机垫付赔偿金额的人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然后,向法院起诉必须要掌握相关的证据。一般来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警,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一般会根据监控等证据来判断谁对谁错,再经过当事人确认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诉讼中,对于法官判定当事双方应付责任具有很大的意义。当然,法院也不会仅仅靠这个就判定责任,还有其他因素,但是这个责任认定书是比较重要的一项证据。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责任书里面写的内容,如果对责任书的内容有异议的,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再之后,就是合理要求对方赔偿了。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内容有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就是修车费、车上物品损失的费用等等。而人身赔偿则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等。要求对方赔偿的时候不能信口开河,法院会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经济能力水平等等因素来判定原告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过分的赔偿金额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对法院最后判定的赔偿金额不满的,可以选择提起上诉,申请再次判决。确定好赔偿金额后,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提起诉讼了。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通知当事双方在七天内交诉讼费,费用上交后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如有不服的,要在十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汽车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汽车外地违章怎么处理?汽车外地违章目前是无法在异地处理,因为目前全国范围内虽然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由于缴费系统没有联网。具体分两种情......

·电动车肇事逃逸后被抓了怎么处罚
      电动车肇事逃逸后被抓了怎么处罚?1、电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2、《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都能听说过,对于交强险来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应该得到应得赔偿,那么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根......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工伤是否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由工伤来进行赔偿,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
      一、买房子交首付时要签什么合同?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好所购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把你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与银行签......

·交通事故人伤可以理赔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人伤可以理赔哪些项目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
      一、醉驾被扣车辆怎么取回来?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

·一、买房交定金的时候用别人的身份证行不?
      一、买房交定金的时候用别人的身份证行不?可以,主要看合同是谁签订的。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要交哪些税一、个人独资企业厂房动迁是否缴税(一)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一、头皮撕裂在交通事故中算啥伤?
      一、头皮撕裂在交通事故中算啥伤?头皮撕裂属于轻微伤,具体需要做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