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取保候审期间,当然可以买厂房,也可以贷款,只要是不违法的行为,都可以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醉驾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简单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只要没有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就全部都不会受到影响。之所以取保候审,本身就取决于犯罪情节较轻或者说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情况是不能将其羁押在特定的场所当中的,不可能在取保候审之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全部都不自由了。同时,取保候审绝不代表着整个刑事案件的正式终结。
·一、房租租赁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是什么?
一、房租租赁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是什么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
·注册公司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注册公司的办公场所是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地方,很多大型注册公司一般在选址时,都会与房屋出租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确定自己的公司场所。那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改吗
不能。贷款期限一经确定,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不可自行申请变更贷款期限。如发生提前还款,借款人选择缩短还款期限,则由系统根据还款金额自动生成剩......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
·房屋转租合同有怎样的效力
要是二房东将房屋进行转租的,此时最好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日后就会承担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当然,实践中,有的二房东进行房屋转租的会要求签订书......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离婚后房产的分配是十分容易产生纠纷的,因为房屋作为固定的资产无法直接进行数额上的分配,所以双方很难对此有确定的分配概念,除此之外离婚后房产的......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金吗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金吗?(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