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服国家赔偿可以上诉吗?可以申诉。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行政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法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综上所述,上诉是民事诉讼中的程序,通常不适用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对国家赔偿的数额不服,可以发起复议或者向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这里要注意时效方面的限制,提请复议的时效是拿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如果逾期提出的话,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
      老婆起诉离婚了该怎么办?1、若我们自己不想离婚,而只是自己的妻子单方面想离婚的话,我们可以尽量的去与妻子再好好沟通。2、妻子上诉离婚,离婚案件起......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

·告人重婚罪要收集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人重婚罪要收集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法院才判离婚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

·协议离婚时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处理,而此时多半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另一方进行差价补偿。这种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产权过......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
      返还彩礼时要注意什么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
      说到打官司,许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起律师。律师精通法律,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帮助当事人获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即使聘请律师需要收费,但仍然有许多人在诉......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法中对现实生活出现的多种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针对我国偏远地区的情况,出现无效婚姻的现象有很多,所以我们在婚姻状态中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主动提出离婚会对另一方提出补偿吗?  一、如何提议离婚?  如果你先提出离婚,压抑痛苦婚姻生活通常是无法忍受的。虽然不愿意面对离婚,但如果......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应该怎么解决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应该怎么解决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