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子女进行财产分配协议范例怎么写?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对子女进行财产分配协议范例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综上所述,家庭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之间、子女之间、遗嘱分割等多种形式,对于子女之间的财产分割,主要是对于父母之间遗留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参照以上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将根据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如继承的顺序、子女的家庭情况等进行分配。
  
  
  
  


·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
      随着我们国家的对外开放,涉外婚姻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那如果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应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网站为......

·男人失业无法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人失业无法抚养孩子怎么办?女方可以借此理由与男方协商或者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相关知识: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

·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
      一、案外人可以提出重婚罪吗?对于重婚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报案或举报的权利。案外人举报重婚罪的,由公安机关受理,并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案......

·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否要回
      不管是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男女相互之间赠送财物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相比之下,未婚同居赠与财产产生纠纷的也是比较多的了。那么此时男女未婚同......

·可以要回离婚7岁抚养权吗?
      可以要回离婚7岁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

·夫妻离婚协议不用付抚养费可以反悔吗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受到限制,所以说有的时候父母可以直接代替当事人行使相关的权利。就比如说在离婚协议当中,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转移登记啥意思?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转移登记啥意思?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转移登记的意思就是在离婚过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存在着转移财产的不法行为,这样的一种行......

·夫妻怎样收集离婚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的合法主张都没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不是法官太昏庸或者是收了对方的好处,而是因为当事人自己没证据,法官也只能做出对你不利......

·出轨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有私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找律师
      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与当事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不少人此时都会选择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分割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找律师呢?首先......

·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快要离婚财产败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