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议流程
  
  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
  
  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三、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行政诉讼
  
  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五、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综上所述,法律给与每个人平等的权利,所以如果受伤职工对自己所受伤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来进行重新鉴定,虽然鉴定结果还是具有一定的权威,但是这样可以消除劳动者对鉴定结果的异议。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没签定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一、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特别是支付工人工资。当然,及时发放工程款才能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而且发放了工程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的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体现了投资者是否投资得到回报,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与开工条件具备的关系
      开工条件成就是承包人进场开始正常施工的前提条件,若开工条件未成就,即使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不能进场施工,或者只能进行......

·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
      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一、钢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吗?钢结构工程作为主体结构,安装不能分包,制作可以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

·一、有社保卡就有网签劳动合同吗?
      一、有社保卡就有网签劳动合同吗?是有网签劳动合同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

·第三方可以随时辞职吗
      第三方可以随时辞职吗1、第三方合同也是属于合同范围内有效合同之一的,所以不能随时辞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要求不同,一定要......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成为了我国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但同时,建筑工程中发生的司法纠纷及诉讼也逐年增加。其中......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