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间接抚养”呢,间接抚养就是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方式履行抚养义务。《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消失的。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直接抚养,该孩子仍然是属于父母双方的。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内,那么母亲是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不在哺乳期的孩子,父母双方要是因为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判决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算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解决子女抚养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因此,在离婚诉讼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人民法院法官一般会考虑孩子的生活质量,会参照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避免因为父母离婚而孩子的生活质量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另外一方都要承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将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期限、怎么支付、出现什么问题后,怎么处理等达成协议,前提是该协议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答应。因为抚养费协议关系到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法院仍有审核的义务,要是协议里的抚养费金额明显偏低,孩子的基本生活都没有办法,或者协议有对孩子不利的因为,法院一般不会答应。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孩子抚育费的多少,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父母的承担能力。一般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孩子的抚育费会按照每月固定收入的30%的比例给付。如果要负担的孩子超过两个,抚养费较多,那么30%比例可适当的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每月固定收入的50%。每月工作每月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根据父母那一年的总收入或者依据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根据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其它什么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在在相关规定中有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有非常详细的解释,抚养费的计算要根据“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这两种情况定的。不过,这两种抚养费的计算的前提都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能满足孩子的需要就行,当然,要是能力有余,还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标准。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当前社会生活压力非常大,有很多的婚姻都是非常务实没有太多感情因素的,虽说生活这样会更好,但是作为夫妻生活这样做肯定是没有太多幸福感的,而且......

·夫妻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怎么起诉离婚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离婚民事诉讼案件是否能当庭宣判
      离婚民事诉讼案件是否能当庭宣判,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案件情况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双方争议等问题来决定的,同时,并没有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离婚案件必......

·拒付抚养费被拘外还会承担什么后果?
      孩子在十八岁以前,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谁都不能例外。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离婚之后,没有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原本应......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离婚是大事,此时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利益,因此不能草率决定。需要考虑清楚之后才离婚。而实践中,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其实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

·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一、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

·离婚后遇到对方不愿意履行协议该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就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履行。那要是离婚后遇到对......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结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

·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吗一、离婚出轨精神损失费吗出轨不能够要求精神损失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