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虽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在性质上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其归职工个人所有。对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正是由于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的性质,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的,该公积金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①这里所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夫妻一方结婚前或者离婚后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归一方所有。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一般不会有争议。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应当取得,但由于某种原因直到夫妻双方离婚后才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时对该部分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取得该财产的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获得房屋补贴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的住所,并且房屋的补贴是具有一定的工资性的,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使用的一部分金额,因此应当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时应当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

·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如今针对房屋的流转不仅仅是买卖了,还会包括赠与、继承等等。而很多时候都需要办理房屋的公证,不同原因的房屋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有可能不同。那......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谁?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1)1%个税,应该是因为不能提供购房发票,按1%征收率核定的个税。(2)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

·全国人民都知道除了北京,就属上海的房价最高,所以许多买不起房
      全国人民都知道除了北京,就属上海的房价最高,所以许多买不起房的人无奈为了住在上海只能租房,但是想要找到合适的房子靠自己的力量实在是太难找,所......

·出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
      你是否想过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充分利用房屋的价值呢?这样的做法是可行的,但同时也要注意,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可以出租,必须要满足规定......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网签购房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通常如果我们打算买房,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先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保证你买的房是合法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