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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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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一、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企业偷税漏税的处罚
  
  企业偷税漏税是否还会涉及到会计:法律规定是有关系,因为会计负责公司的税务事项,承担主要责任的人依次为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会计。偷税漏税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
  
  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7年
  
  综上所述,企业如果偷税漏税,被查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承担责任也是分情况的,因为税收涉及到财务这一块,财务下面又分为管理人和会计等人员,有些偷税漏税可能是和会计有关,所以需要先查处是否会计有不法行为,如果会计没有构成犯罪那么就应当企业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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