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二、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三、担保公司抵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担保业务的开展的根本法律依据,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公司与债务、债权人签到合同及担保合同、协议的根本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了推动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要求。
  
  四、担保公司抵押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所涉及的法律有关内容,其中包括担保公司成立提供担保的法定条件和资质,担保公司具体提供担保的办理流程,担保公司为个人提供担保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
      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一、保理公司融资比例一般是多少??一般商业保理公司因保理业务而变化,融资比例大概在9%—16%之间。二、保理业务融资的......

·成为上市公司有哪些
      成为上市公司有哪些条件一、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1、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

·股东未按协议追加投资怎么办?
      股东未按协议追加投资怎么办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是公司运作的前提。根据《公司法......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判几年?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判刑年数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

·保险公司能查到非法营运吗
      可以。一般保险公司具有非常专业的调查队伍,是可以查到你是否非法营运的。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是怎样的进行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开展“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比较复杂,是个系统工程。那么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流程都包......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不能够说走就走。劳动者转正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

·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企业遭遇偷拆强拆,双方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是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最......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设置董事会的程序是什么?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完整的公司,是需要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议决定机关,股东会是决议的......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

·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
      公司法人章程修正案在变更时需要出具新的吗?在一个公司里,可能由于发展或者其他的原因,会出现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况。通常而言,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事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