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一、什么是贷款转让
  所谓贷款转让,是根据银行间市场需求而开发的一项新的交易品种。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行为。
  银监会为控制信贷风险并出于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每年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控制,而商业银行出于调整信贷结构、腾出信贷空间再放款等目的,则会进行贷款转让交易。
  具有贷款转让业务资格并已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连网的银行间市场市场机构投资者可向交易中心申请使用贷款转让平台。只有签署了中国银行间试产交易商协会发布的《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的机构用户才可以使用成立确认功能。
   二、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目前在我国,大额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转让。所谓大额存单就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大额存款凭证。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大额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期限不低于7天,投资门槛高,金额为整数。我国大额存单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推出,以人民币计价。作为一般性存款,大额存单比同期限定期存款有更高的利率,大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少部分银行上浮45%,而定期存款一般最高上浮在30%左右。
  央行表示,从国际经验看,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大额存单都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推进存单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但目前国内的大额存单转让机制尚未建立。
  《办法》规定,大额存单的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
  “央行规定是第三方平台,具体是什么机构目前还未明确,且还没有可转让的品种。”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
  相关人士表示“第三方平台的定义确实挺模糊的,一般来说,第三方平台指的是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即外汇交易中心),但是个人和企业根本进入不了,现在看来,符合条件的也就只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了。”
  以上就是有关存单抵押贷款转让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诉,大额存单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第三方平台进行操作,而且目前对于具体的机构没有明确的规定.转让的范围也仅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有关存单抵押贷款转让的更具体内容,您可以咨询湖北律师!
  
  
  
  


·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是为了能够快速筹措资金并扩大公司规模,但是公司发行的大量债券靠公司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在第一时间就销售出......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对于我们来说,侵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行为,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然而却对于博客侵权之......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朋友或者亲属向自己借钱的情况,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有的人就是借钱不还,到了约定的还钱日期一拖再拖,实在拿这......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本身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即合同权利在代位权中可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人主张,因此法律必须规定更严格......

·欠钱不还的找到她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找到她家怎么办?欠钱不还的找到债务人家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还款,或者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协商不成,主张债权未果的,可以收集好......

·私人企业算挪用公款吗
      私企员工挪用款项不算挪用公款。私营企业挪用款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

·催款律师函范文是什么?
      催款律师函范文是什么?有些人可能因为经济紧张或者其他原因推迟还钱,可是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些人就是借钱不还。那么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公司欠债股东不会上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应当承......

·婚姻法中债权债务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说道结婚就会联想到一系列的财产纠纷问题还有财产的分配问题。那么关于婚姻法中债权债务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关于夫妻如果离婚了,共同的财产均等分割,......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