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小微企业有两种含义。一是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则是企业所得税法特有的概念。二、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型以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的规模为划分依据,将不同行业企业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四类。以工业企业为例,小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微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另外,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划型是对于小微企业不同含义的一种要求。创业者需要区分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律意义,正确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法律上对于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以该企业的经济规模,税收缴纳等相关的限定条件做出最初的定义。并且国家也大力发展微型企业,针对于微型企业所出台的一系列关照政策,使得微型企业在我国近几年成为了一股新兴势力,并且对于经济的贡献也在上涨。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内容?
      在公司日常运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为了企业未来更好的发展,有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股份公司股权的转让行为,对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调整。那么,公司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经济生活中,由于公募基金设立难度较大,不少发起人都选择了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在选择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时......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一、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

·资产重组大股东套现是否违法
      资产重组大股东套现是否违法?法律上没有禁止大股东套现这种行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出资后是不能撤资的,如果股东想套现的,可以转让手......

·注册资本还需要打入公司账上吗?
      注册资本还需要打入公司账上吗?一、注册资本还需要打入公司账上吗?不用,但是注册资金是需要存入账户出验资报告的,但是现在注册公司的资金都不用......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公司合并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为了避免在公司合并过程当中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纠纷,影响到公司......

·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
      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一、公司注销的程序怎么进行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个公司的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怎么交纳注册资金?注......

·公司给个人社保补缴时间节点有限制吗?
      公司给个人社保补缴时间节点有限制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公司给个人社保补缴时间节点有限制吗?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