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怎么离婚?1、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的话,可起诉的方式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起诉离婚只要有原告身份证和结婚证就,法院就可以立案了。2、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丈夫赌博的债务妻子是否承担?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2、只要能够证明债务的性质是赌债。妻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否则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综上所述,赌博行为败坏社会风气,还影响家庭和睦,有些丈夫深陷赌博陷阱,欠下大笔债务,作为妻子,因感情破裂的可以选择离婚。丈夫不同意也没关系,女方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丈夫因为赌博欠债,离婚后女方不需要承担。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

·怎么起诉公司欠钱不还钱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

·公司可否给个人担保债务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一、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暂停还款
      暂停还款如果购房者由于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支付房贷,那么您可以向银行申请“暂停还款”。但是您要注意的是暂停还款仅仅是指暂停偿还本......

·个人债务的起诉流程有哪些?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流证据、被告递交辩论状--开庭审理、质证、争辩--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然后执行判决。起诉前要......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借条书写时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具体来说,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借条上约定“分期还......

·银行贷款个人能贷多少年
      个人贷款能贷多少年需分类看。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单笔贷款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每月的还款能力进行测定。根据......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