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我们都知道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而要是在转正之后的话,则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

·辞职后可以工伤鉴定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员工为了公司的业绩辛辛苦苦的付出,到最后就是通过这种付出要获得工资报酬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核心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公司开展的,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员工......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条件是什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包括什么?
      经常会听到有的劳动者说自己是劳务派遣过来的,劳务派遣也是需要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这点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因此就有一些人比较困......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
      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一、违反公司员工工作制度怎么处理?1、违反公司工作制度员工有可能会被开除,也有可能会被降职处理。《劳动合同......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改名后劳动合同有影响吗没有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

·工伤认定书里有伤残等级吗
      不包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伤残认定书,也叫劳动能力鉴定书,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基本痊愈,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国家西部大开发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上升期,云南、贵州等地的经济建设已经蒸蒸日上。在城市建设中常见的工程纠纷问题......

·民事诉讼活动中农民工起诉有费用吗
      民事诉讼活动中农民工起诉有费用吗一、民事诉讼活动中农民工起诉有费用吗?农民工起诉也有起诉费,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才不需要交诉讼费:(一)残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