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还承担债务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夫妻离婚还承担债务吗?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离婚时,可以共同债务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但对于一方所有的债务,特别是一方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债务,另一方是有权拒绝承担的,具体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并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

·挪用公款立即退还多久不追究
      挪用公款后立即补还,如果不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盈利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

·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应当是由夫妻共同的偿还。一方信用卡欠款在某些情况下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使用信用卡负担是家......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
      上海市醉驾罚款多少钱?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只能取消原有的合同,但是首付款都是可以退的,只是购房者的原因......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一、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打印或手写的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印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

·婚内财产与债务离婚怎么判决?
      婚内财产与债务离婚怎么判决?(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1、临时性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