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伴随着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轿车数量明显上升,在方便了人们出行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伴随着近些年来经济发展,轿车数量明显上升,在方便了人们出行的同时,我国酒驾事故发生频率也大幅度提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我们常常挂在嘴边,但是仍然有司机不听话,在饮酒后驾车,经常导致事故发生,醉驾158已经令人触目。法律上对饮酒驾驶这方面有了新的硬性规定,那么具体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饮酒驾驶也是要根据具体测试的酒精含量判定程度的,而醉驾158算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在判决之后还会被拘留一段时间并被处以相应的罚金。总的来说,饮酒驾驶不利于自身和社会中其他人的安全,开车的时候能不饮酒就不饮酒,如果实在无法推脱可以找代驾。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没调解书出现纠纷怎么办?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补办流程是怎样的?机动车拍照是是能证明车子和车主身份的,就如同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一样,如果您的车子的拍照不翼而飞,就和我们掉了身......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经常受到您的热议。那么,您知道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吗?下面......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

·男子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怎么处罚
      男子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怎么处罚一男子假扮警察、律师等各种身份,骗完钱就找借口离婚,第二天又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代签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代签可以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两种,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根......

·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
      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一、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什么?敲诈勒索与强迫交易罪规定是两者是存在着不同的,具体区别如下,(1)客体......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

·拼车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乘车方式,但在拼车的过程中也是
      拼车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乘车方式,但在拼车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若给乘客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那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