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1、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设立股东协议。所以,对中小企业最常见的形态即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股东议是任意性文件,可有可无。2、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作用范围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而股东议仅仅是股东之间的任意性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二、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无效。这些事项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订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确认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目的在于使相关条款在公司与发起人、公司与认股人、公司与其他第三人之间发生拘束力。3、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订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当属于任意记载事项。设立公司的时候也并非必须要有股东协议,有股东协议,也是为了避免各位股东在日后合作过程中引起不必要的争执,股东协议书中的内容跟公司章程是不能有所冲突的,如果有冲突也一定是以公司章程为准的。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一、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交强险会给予赔偿;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

·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股权转让在企业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获利手段,如果对于企业后续不想再更进或者是有人出高价购买企业股权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将......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怎样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随着经济化的发展,各类企业形式层数不穷,物业管理企业就是众多企业当中较为普遍的一种,由于其特殊的经营方式,物业管......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
      公司法关于董事改选有何规定??公司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有自己的认识的,对于公司我们国家是有着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管理的。公司法其实对于公司来说非常......

·新公司法资本金抽逃如何界定?
      新公司法资本金抽逃如何界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办公司自主创业,注册公司时需要注册资本,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创办资......

·所得税罚金滞纳金缴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所得税罚金滞纳金缴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

·有没有公司法关于董事长任期的相关规定?
      有没有公司法关于董事长任期的相关规定?关于在公司工作,对于公司董事的事情想必您都十分想了解。公司董事换届的话也对公司的相关章程和人员的调动有......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协议如何书写?收购股权协议范本甲方(收购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对股东分红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么 一、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么?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么一、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么?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

·新公司在哪里注册
      在工商管理局,公司的登记机关是设立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