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赖十年欠钱不还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老赖十年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能证明你每年都在要钱,诉讼时效不过期,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1、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是债权人应当在借款或欠百款到期后,法定度的2年诉讼时效之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问。欠债10年的,如果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且祛除中止或中断的影响仍未超过两年的,应当已经过了答诉专讼时效,法律对此是不予保护的。2、过了诉讼时效的,除非对方当事人属自愿履行债务,否则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二、向法院起诉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证人证言。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4.录音。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综上所述,债务纠纷起诉应提供的证据有,身份证,借/欠据,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否则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范本?在公司关于股权的转让有很多,股权转让使得公司管理变得多样了,股权在公司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股东们需要依......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

·全资子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全资子公司债务谁来承担一、全资子公司债务谁来承担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条款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条款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虽然高利贷不被法律所认可,但生活中当事人借高利贷的程序跟一般的借款程序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写借条。......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一、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赔偿是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您对于借债的解释可能很了解,但是关于真正借债与不真正借债您都不熟悉,对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涉及到的人数不止一个人时,这时候就涉及到上面的真正与......

·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综合公积金账户余额、房价、还款能力、贷款最高限额4个条件计算,计算得出的最小值为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计算,若当地贷款额度不......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一、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家装合同业主委托方(甲方):工程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

·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富裕程度的提升,民间借贷大量出现,而这些借贷中,作为当事人总会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

·一般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
      违法秸秆焚烧罚款多少钱?1、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